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以来,我县同步推进全面小康决战决胜年、项目建设提速提质年、社会治理创新创优年“三个年”活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泗阳提供了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在社会治理创新创优年的建设方面,具体强化源头预防控增量,突出问题化解减存量,强化工作落实防变量,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体系,为百姓营造和谐向上的法治生活环境。
现如今,离婚率是逐年攀升,很多年轻人把婚姻当儿戏,其实绝大多数人也都秉持好聚好散的原则,可离婚后,如果对方一直纠缠不清,甚至多次恐吓威胁,一定会给当事人的心理造成严重的创伤。5月22日上午,县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
现在开庭,泗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上午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
法槌敲响,审理开始了。据了解,2015年8月被告人李某和被害人张女士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
离婚后,李某情绪一直波动很大,多次找到被害人张女士,要求复婚。县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 刘立长:后来李某还要求被害人与其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再次领取结婚证,双方在一起生活,李某和张女士仍然过不到一起。
张女士带着女儿回到娘家生活,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告人李某仍然对张女士纠缠不休。
县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 刘立长:
在这期间李某以z*、打电话和发微信等方式威吓张女士。李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张女士以及家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张女士报警求助后,李某不仅没有作罢,反而变本加厉。
县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 刘立长:(民警)对李某劝解警告,不得再对被害人(张女士)采取威吓等方式,影响其生活和人身安全。李某不听警察的劝解和警告,
于2019年10月底,持菜刀、匕首到被害人(张女士)住处威吓被害人及其孩子。经公安机关批评制止后,李某仍然持凶器威胁张女士被刑拘。被告人李某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婚姻生活并不总是幸福美满的,这些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既然离婚了那就要选择放手,去开启另一段生活,而不是一直情绪躁动,纠缠彼此,漠视法律,最终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来源:泗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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