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宿迁公安在行动
今年是《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施行的第二年。宿迁公安机关立足职责,在深化社会宣传、严密管控措施、加大查处力度等工作上不断发力,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截止目前,禁燃区内公安机关共发放禁燃宣传材料2.1万余份,悬挂禁燃横幅483条、张贴禁燃标语1327条、投放电子屏215块、利用新闻媒体开展禁燃宣传报道135次,组织民警和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2351份。
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积极采取宣传发动、源头治理等多种方式做好禁燃工作。
宿城分局组织民警、辅警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门市进行检查。
宿豫分局运用警民信使发送禁燃宣传短信1万余条,在居民小区出入口循环播放禁燃语音。
经开区分局全面排摸禁放区域内酒店开业庆典、婚丧嫁娶、建筑工地奠基、竣工等相关信息,有针对地加强宣传引导。
湖滨新区分局组织志愿者张贴海报、横幅,发放宣传单。
洋河分局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在禁燃区域内的违规燃放行为积极举报。
在做好面上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宿迁公安还加大对主要街道、广场、酒店、商铺等易燃放烟花爆竹地点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维护禁燃管控秩序。
1月7日,经开区分局在古楚社区古楚公寓地上储藏室捣毁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0余箱,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谢某行政拘留5日。
宿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春节、元宵节即将到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希望广大市民遵规守纪、不存侥幸心理。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并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宿迁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