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2021年下半年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划分,快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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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教区划分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方便入学、资源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发展现状、人口分布、历史沿革、区划调整、学校办学条件等综合因素,以道路或河流为界,保持总体稳定,坚持无新建校不作大的调整,合理划分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施教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施教区覆盖总体范围
东至未来路,南至意杨大道,西至245省道(343国道〔下同〕,含小黄河以东众兴街道辖区)、北至宿淮铁路。
三、城区各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
说明:
1.撤并实验初中南校区,原施教区范围住户子女纳入泗阳县海门实验中学施教区。
2.国望高科企业职工子女,小学也可自愿到大兴小学、城厢小学、城南小学就读,初中也可自愿到城厢中学就读。
3.大兴骆湾,冯庄1、2、6、7、8组,何庄、东风9组、曹码12组住户子女,初中也可自愿到临河中学就读;大兴居委会其他组住户子女,初中到临河中学就读。
4.界湖、姚圩、杨集、林苗圃、朱码住户子女,初中到城厢中学就读。
5.西至245省道,南至杨圩社区、泗水河、葛集支渠连线,东至泗塘河(含325省道以北、泗塘河以东)的众兴街道住户子女,孙李小区住户子女,小学仍到桃源小学就读。
6.西至泗塘河,南至泗水大道,东至葛东河,北至325省道、胡集、同兴村组连线的来安街道住户子女,小学仍到葛集小学就读。
四、城区公办学校施教区招生规定
1.界定学生所属施教区,以学生父母的独立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为准。房产证取得时间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
2.实行施教区房产学位年限制度,施教区每套住房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可确认为施教区学生。即该家庭的子女在小学或初中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也不能作为新房主子女施教区入学条件。
3.若房产证是几人共有产权,则该学生父母占有该房产产权需达到50%以上(含50%);若一个家庭有多套住房,则按产权权重比例区分,首先按父母的100%产权,依次排序,止于50%产权的住房;若都是100%产权,则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4.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凭拆迁安置证到安置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货币拆迁确无住房的,持拆迁协议(当年有效)和无房证明,以原拆迁房屋居住地作为其施教区。
5.若我县户籍学生父母确无住房,学生及其父(或母)与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6年以上)同住一处,并且学生一出生户口及其父母户口和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在一个户口簿上(中途无转移),则该学生可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住房房产证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6.因父母离异(根据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的,根据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7.房产证必须是居住房的房产证。商铺房、商业房(房产证标明是商住混用的除外)、阁楼(有独立房产证的除外)、车库等其它非居住房和各类租赁居住房等,不作为施教区入学依据。
8.购买二手房必须办理法定过户手续,过户时间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如该房产学位已经使用,不作为施教区依据。
9.老居住房住户、单位公房住户,确非居住人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房产证且居住户确无其他住房的,经规定程序严格核实后可按现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10.确非居住人原因,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新购居住房住户,需出具2021年6月30日前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及其全额缴款发票、契税发票,可按新购居住房所在地施教区入学。
11.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得在任何施教区学校重新参加新生入学招生。
12.城区户口没有住房的老住户(孩子一出生就取得城区户籍),经规定程序严格核实后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13.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有效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优抚对象、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外出务工返乡就业人员、进城农民、随迁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由县教育局依据城区学校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排进入公民办学校就读。
14.从2020年开始,我县全面实行网上报名、阳光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一同招生。县教育局加强招生计划审核,坚决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要求,营造良好的招生秩序。
来源:泗阳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