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路派出所,对方主动投案自首不属实。对开车两次撞我和进行殴打我者给予400处罚已下视频是11月5号因为接孩子引起的矛盾后本人拿对方手机转6000块钱,对方立刻改密码引发的矛盾。
11月五号中午,我下楼想走,发现没有车钥匙在对方手里,对方启动车,我站在车前方。当时对方就加油门开了上去,把我顶在车头撞了五六米远距离,然后对方开走200距离又开回来,我出于情绪和自我保护意识拿到路边有个晾衣架朝着对方开车的方向扔去,砸扔到对方车后备箱位置没有损坏,后来对方又开走第二次加油门向站在路边的我快速驶来,我害怕我逃避对方的车子,我跑到旁边绿化带上,对方由于绿化带太高就下车立即对跑到绿化带中的我进行视频中的殴打。被邻居拉架开车离去,大概几分又有回来到楼上去了,后来我找路人借手机报警,全程没有离开过案发现场,我一直在楼下等民警半小时赶到现场。然后问我要了对方的号码联系对方,问对方人在哪?对方回答在家,然后民警让对方去万达警务站,民警一直让我们私了,我没有同意,后来有个民警给我带到二楼给我简单看了不到五分钟的视频,劝我私了我没有同意,他让我回去明天再去。我下楼时候隐约听到给我看视频的人打个电话不知道给谁,告知我态度坚决要走程序。让我先回去明天去。结果施暴者晚上回来说要我不要折腾了,让我不要追究了。由于不是第一次对我进行施暴并且更严重是开车撞我,我没有选择原谅。
事发第三天,对方带着一个14个月儿子和3岁两月的女儿失踪至今。我也有报警三次但是无人问津。我多次去对方父母家寻求孩子下落。对方父母态度恶劣。我发了抖音对方殴打我的视频。然后对方起诉了我离婚分配小孩抚养权的问题,我等了两个月派出所处理结果就是处罚对方400块,处理结果如下:
1、说我是站在对方轿车前阻止,那么办案民警你没有问对方前面有人为什么要加油门行驶
2、我身上是撞伤被说成是擦伤
3、对方第二次开车撞向我时候,我站在路边为了躲避对方的车辆,我吓得跑到小区绿化带上,由于绿化带过高对方不得已立即立即下车追我到绿化带上殴打这个整个环节办案民警没有写进查明中是何居心?
4、对方后备箱并没有像文件调查中说损坏了,有天我接到民警电话以要处理对方为由把我叫到珠江路派出所给我进行采集指纹,血,声音,瞳孔,身高,体重脚纹等,然后手机锁上把我带到了询问室问话。我很确定对方车子没有损坏,民警问话过程中有故意引导我。我最后拒绝签字,所以并不是对方放弃追究我的责任。
5、我被民警引导了,说我伤情看上去不严重,应该不构成伤残鉴定。我说我头部被重打,眩晕,头部有一小块伤,民警说只是一种感觉并不是伤害。所以我没有做伤残鉴定,就去医院做了ct,医生说脑部损伤,晕了20多天。
6、我当天被开车撞后殴打,我没有手机报警,用的是路人手机报警,所以我一直没有离开过案发现场,一直报警完了就原地等半小时民警赶到现场后,民警联系对方在楼上。然后就一起去万达警务站了。我一直没有离开所以说对方投案自首不属实。
7、我身为受害者,多次向办案人员要求看视频和视频取证被拒
以上内容全部属实如有误,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身为合法公民有权对于施暴和故意伤害者给予400块钱罚款的处理不满和求证事实的权利。而不是身为执法人员助纣为虐颠倒黑白,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中午收到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00元处理事实让我难以接受,如果肆无忌惮的两次撞人和殴打他人都不需要付出代价,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呢?怎么还受伤害的老百姓一个公道,是社会太黑暗?还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里说一下对方不仅一次跟我说过有社会背景,对方piao被举报,没有案底。对方开车违章多次,清除记录,对方母亲车祸有责任都是其他人全责。请最高领导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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