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宿豫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涉及顺河街道、下相街道

本文已经收录在专题:

宿豫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宿豫地呈〔2023〕13号

2023年7月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挂N〔2023〕20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宿豫区顺河街道、下相街道集体土地2.9100公顷(其中农用地2.910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10批实施方案。


二、征收土地位置

宿豫区顺河街道、下相街道。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1、顺河街道卓圩社区西七组农用地0.034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2、下相街道崇德社区蔡庄组农用地2.287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3、下相街道崇德社区谭庄组农用地0.232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4、下相街道崇德社区村集体农用地0.355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办法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按宿迁市人民政府宿政发〔2020〕116号文件执行)

农用地:四类地区执行60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30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四类地区执行60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四类地区执行42万元/公顷。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宿迁市人民政府宿政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1.5万元/公顷;

(四)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及标准: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发〔2020〕116号)、《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1〕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其中,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选择全额抵缴的标准为12.24万元/人;16周岁以下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按规定足额支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为30日,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1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

特此公告。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免责申明:本文内容由用户发表,不代表宿迁零距离观点和立场,如有违规/侵权内容,请联系宿迁零距离客服微信:4665360,商家合作请联系微信:2500527
支持楼主

3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23717 回复 3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换了心情 LV3 路人
    2楼
    终于等到顺河街道的了
    8-3 12:09 归属地未知
    回复
  • 帕丁顿327 LV7 贵人
    3楼
    不知道卓圩西九组土地什么时候征收
    8-3 17:38 · 江苏
    回复
  • 浅默 LV15 宰相
    4楼
    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拆呢
    8-4 10:28 · 安徽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零友圈
  • 老妈给我分派的任务~ 梭子蟹炒年糕 赶鸭子上架,卖相不咋滴 但是味道~ 很好啦

    心扬

    9
  • 太喜欢吃泡芙了

    劲儿

    8
  • 不错

    微笑爱

    8
  • 好吃

    河马悦

    8
  • #一起晒红包#

    浅默

    8
  • 签到啦

    幽蓝小蓝

    7
  • 今天晚上吃玉米

    哎什么

    7
  • 还是巧乐兹好吃

    奇迹优雅

    7
  • 签到啦

    hfeue

    7
  • 签到啦

    dewsg

    7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关注身边时事,认识有趣的人

免费下载宿迁零距离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