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两新店开业放烟花,被罚200元
在重要时刻燃放烟花爆竹
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
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污染空气
还可能引发火灾
产生噪声污染
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图源网络
《沭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
正式实施以来
为严格落实禁止燃放规定
沭阳警方在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的同时
不断加大查处力度
但截至目前
仍有人置若罔闻、心存侥幸
结果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2024年4月18日16时许,沭阳县居民李某明为庆祝新店开业,在沭阳县广州路某饭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李某明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2024年4月24日10时许,沭阳县居民唐某如为庆祝新店开业,在沭阳县凤凰国际城小区北门某饭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唐某如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2024年4月24日12时许,沭阳县居民梁某为庆祝乔迁新居,在沭阳县汇金新城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梁某处以200元罚款处罚。
来源:沭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