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4年第42期)
前 言
泗阳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
被执行人: 陈前兵,男,1965年3月9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650309****,汉族,住江苏省泗阳县众兴街道孙李村十七组。
执行依据:(2024)苏1323民初375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123247.6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后并执行到位,给予执行到金额的10%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39。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2024年11月1日
悬赏
被执行人: 翁彩兰,女,1965年10月2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6510215822,汉族,住江苏省泗阳县众兴街道孙李村十七组94号。
执行依据:(2024)苏1323民初375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123247.6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后并执行到位,给予执行到金额的10%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39。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2024年11月1日
悬赏
被执行人: 刘昆仑,男,1985年1月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2072419850102****,汉族,住江苏省泗阳县众兴街道城北花园。
执行依据:(2014)泗民初字第1114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额:3029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39。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2024年11月1日
悬赏
被执行人: 钱增义,男,1979年12月1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319791218****,汉族,住江苏省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居委会邻里中心。
执行依据:(2020)苏1323民初669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20000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1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39。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
2024年11月1日
来源:泗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