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20时,宿迁市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1月4日夜间起全省大气污染将进一步加重并持续。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1月4日20时起,全市将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橙色),重点落实以下措施:
①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①根据各地的Ⅱ级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②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
③船舶修造、汽车维修企业暂停喷涂作业。船舶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按照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优先使用岸电。
④除民生保障项目外,其他露天拆除、施工工地作业暂停(工艺要求需混凝土连续浇筑的可正常进行)。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⑤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电力、化工、矿山等重点用车企业禁止运输车辆进出厂(出于安全生产运行需要,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进出厂的除外)。运输散装物料、煤、焦、渣、砂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禁行(不含预拌商品混凝土和砂浆、钢材等)。
⑥停止爆破、破碎、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⑦港口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为民生保障物资、外贸货物、出入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运服务的除外)。
⑧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机械(应急抢险用除外),其他燃油工程机械、港作机械、农业机械(农作物抢收抢种期间和保障生产生活必需的除外)、林业机械、园林机械停用50%。
⑨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最后,再次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请尽量减少外出次数
外出时请戴好口罩
做好防护措施
尽可能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一起践行低碳生活
助力美丽宿迁建设
来源:大气环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