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大概八点多,住在项王小区三期的朋友,坐同学的车回小区。后两人在距离车子有十米远的位置剥毛豆,约略20分钟左右,其同学发动车子准备离开(被锁的车轮在黑暗处,看不到),这才发现车子被物业上锁,并且车子前脸左侧、保险杠、左前轮毂和轮胎受损。车前挡风玻璃上有电话,锁车人没打,车子主人就在附近,锁车人也没吆喝提醒告知。
朋友和同学,先去西门传达室,找锁车人。后告知,在南门,于是去南门。南门保安说是姓张锁的,锁被卡住打不开。锁车人也到现场,态度蛮横,说不给开。并说是停在消防通道,实际上该处并没有消防通道的字样。现场他打给领导,免提的,也能听到领导也不给开,该锁车人还说“就损坏你车了!你报警吧!”
于是朋友只好报警,当着警察面,锁车人想开锁,但是锁芯位置被绞到里面了,只好找到一小切割机切割,切不动。后换成大切割机,围观的业主,建议不适合用大收割机,一是噪音扰民,二是容易形成对车子的二次伤害。
经警察协商,拟定今天上午九点调解。但社区领导不愿意调解,让朋友去法院起诉。
今天下午警察再次联系物业领导过来调解,被对方拒绝并要求车主到他办公室谈谈,说他太忙了 ,车主同意在警务室调解,但他们不过来。车子现在还一直被锁在原处无人问津。即使是占用所谓的消防通道,物业和社区领导也不及时解决。
业主晚上停车并不知道所停的地方是消防通道。就算停车存在问题,锁车时也应该按车上电话通知,或者大声吆喝几句也行。关键是事后物业和社区领导处理存在很大问题。
你报警吧!你去起诉吧!——多豪横!多牛掰!多傲娇!多野蛮!貌似法院和公安局就是祂家开的,貌似法律就是儿戏。
细节见真章。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出现问题,要好好解决,好好协商。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物业要建立和业主和谐友善的良好氛围,而不是粗暴蛮横的态度,更不是官老爷似的高高在上的作派,这和宿迁文明城市也是违和、相悖的。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样的物业,这样的态度,坚持下去,可能会玩完。按照《民法典》第278条以及《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和程序是有权更换物业公司的。
希望项王小区三期物业公司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凡事能尽量从业主角度考虑,做有格局、有情怀的合格的物业公司。也希望该小区的社区领导能领导到位,监管到位,不扯皮,不忽悠,负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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