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购房政策解读
一文带你看懂购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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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购政策
宿迁全市范围内不限购
本地户籍、外地户籍均可在宿迁正常购房
2、限售政策
宿迁全市范围内不限售
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
3、商业贷款政策
宿迁认贷不认房,拥有多套房产但无贷款记录,即视为首套
▲注:具体利率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4、公积金贷款政策
4.1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不含“商转公”),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按20%执行
4.2贷款额度
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4.3对有关对象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
4.4提取政策
①实施家庭代际互助购房动态提取政策,未婚子女或其父母购买自住住房的,父母、子女之间可互助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款。
②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留存标准,取消原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保留月缴存额6倍的限制,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需保留1元以上。
5、税费政策
◆5.1契税
◆5.2个人所得税
①按计税价格的1%或者差额的20%收取
②产权证或契税发票填发日期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
③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执行至2025年底
◆5.3增值税
①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②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税率5.3%
6、人才“购房券”政策
6.1企事业单位(含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①两院院士200万元/人;
②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相当层级的人才100万元/人;
③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相当层级的人才50万元/人;
④正高职称人才30万元/人;
⑤副高职称人才15万元/人;
⑥事业单位引进40周岁以下博士30万元/人。
6.2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及高技能人才
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
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人;
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高级技师10万元/人;
④驻宿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参照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标准发放;
⑤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技师5万元/人;
⑥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3万元/人。
6.3民办学校、民营医院引进的高校毕业生
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0万元/人;
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人;
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人;
④注册在乡镇的民营医院引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万元/人。
来源:宿迁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