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一小区外墙面被大风吹落,导致业主李某车前挡风玻璃被砸碎,损失严重
近几年
城市小区建筑物坠落致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如此“飞来横祸”
业主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2025年4月19日,沭阳某小区二号楼东侧的外墙面,由于长期风化,被大风吹落,刚好砸到该小区业主李某的车,导致该车前挡风玻璃被砸碎,损失严重。当天,李某找到某物业服务公司并要求赔偿,遭到物业主任郑某拒绝,李某遂到街道综治中心反映情况。街道综治中心当天予以受理,并由司法所指派相应社区人民调解员调解。
调解员接到指派案件后,随即开展调解工作,第一时间联系业主李某和某物业主任郑某,并至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之后,调解员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和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指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建筑物、
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经调解,该物业服务企业意识到未履行相关义务,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减免业主李某两年的物业服务费,车辆由业主李某自己维修。
随着城市小区建筑外墙老化,伴随着近期高温和暴雨等极端天气,外墙脱落砸坏业主车辆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该案件中,外墙属于物业服务公司的维护区域,但该物业服务公司未定期排查相关安全隐患,未尽到日常维护加固的责任,也未及时提醒业主注意安全,根据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公司应赔偿业主有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