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一小区安保与业主发生冲突,闹上法院!
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双沟人民法庭对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案件进行了处理并最终达成了调解,让同住一个小区的原、被告双方从对簿公堂转为了握手言和,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纠纷矛盾。
2024年8月,王某在小区将工程废料堆放在自家门口,身为小区安保人员的李某见状与王某发生口角,双方发生冲突。王某因此受伤,也耽误了自家的秋收。派出所调解未果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医药费及误工损失费。
双沟人民法庭审理此案时,考虑到原、被告双方都是同住一个小区甚至邻近楼栋的邻居,为了缓解双方矛盾、促进邻里和谐,案件承办人充分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力争圆满的解决该起纠纷。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人细致梳理事情发生经过,对双方在事件发生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进行了劝诫、引导。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王某与李某均同意调解处理本次纠纷,并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各项损失费用3000元,原、被告之间的所有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李某当场履行3000元给王某,邻里之间最终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杂物堆放在自家门口,不仅影响小区环境更影响人员通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爱护小区环境,不能有自家门口就是自己“自留地”的想法,乱堆乱放。邻里纠纷时,我们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切勿将矛盾升级乃至产生肢体冲突,最终劳民伤财。
来源:泗洪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