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尹某以“办喜事赊烟”为幌子,多次诈骗烟酒店老板
“老板,我侄子快结婚了,办酒席需要好烟,先帮我备上,等收了礼金马上结账!”面对熟客这种“喜气洋洋”的大单,许多烟酒店老板往往会爽快答应。然而,这份“信任”有时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实施诈骗的“敲门砖”。
近日,宿迁经开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以“办喜事赊烟”为幌子,多次诈骗烟酒店老板的案件。
01
基本案情
被告人尹某利用店主急于做成生意的心理,向被害人承诺:香烟先拿走,等婚礼结束后收到礼金,立刻付款结账。凭借这套说辞,尹某先后4次到被害人牛某经营的超市,成功骗取了各类香烟18条。后尹某又用同样的伎俩,在另外一家烟酒店铺骗取被害人葛某香烟3条。
得逞后,尹某迅速将骗来的香烟转手变现,用于个人挥霍,所谓的“收到礼金后付款”完全是空头支票。经鉴定,尹某骗取的香烟总价值共计人民币1.1万元。
图源网络
02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情节,以被告人尹某犯诈骗罪判处刑罚,追缴违法所得,分别发还各被害人。
03
法官说法
孔珊珊
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一级法官
对于客户提出的大额赊账请求,经营者务必提高警惕。尽可能核实客户身份信息及其所述理由的真实性,如结婚办喜事,可以要求提供简单证明或询问细节。即使是赊账,也要留下规范的欠条或单据,明确记录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约定付款时间、债务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一旦发现对方有诈骗嫌疑,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
诚信是经商之本,也是做人之基。尹某利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实施诈骗,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案再次提醒我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以非法手段牟取不义之财的行为,终将付出代价。宿迁经开区法院将持续依法打击各类诈骗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诚信体系。
来源:宿迁经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