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被处罚20000元!
近日
江苏丰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被处罚20000元
图源网络
信用江苏官方网站上
公示了该公司被处罚的相关信息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罚款金额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048.43元;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食品添加剂品种为α-环状糊精、β-环状糊精和γ-环状糊精,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0日。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5日与江苏省奥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从该单位购买了16000千克的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作为原料生产精制的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其中3000千克为袋装,每袋25千克;13000千克为箱装,共650箱每箱内2袋,每袋10千克。为节约成本,重复使用外包装箱,当事人向江苏省奥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要求,不在上述箱装β-环状糊精外包装箱张贴产品标签,厂家亦未在外包装箱内的包装袋上张贴产品标签,导致产品包装无任何标签,仅在整托盘外缠绕的保护膜上张贴了产品标签,上述食品添加剂到当事人后,保护膜上张贴的标签连同保护膜被一并去除。截至我局检查时,当事人已使用上述无标签的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49箱共计980千克,生产精制的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产品930千克。当事人采购上述13000千克箱装无标签的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价格为每公斤15.3元,总价198900元,已使用980千克,货值14994元;生产的930千克精制的食品添加剂β-环状糊精中有150千克出口至日本,售价为每千克800日元共计120000日元(按2025年1月22日出口报关日期汇率,折合人民币5568.96元),有725㎏销售给广东维特健灵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售价为15225元(税款1751.53元,不含税13473.47元),其余55千克未销售用于做实验。另查明,当事人成品库内的羟丙基倍他环糊精属于生物基材料,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亦不是当事人生产,是从山东彤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用来生产化妆品相关产品做实验所用,与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无关,因工人错放导致在成品库内。
罚款金额(万元):2.0
来源:信用中国(江苏宿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