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学校门口4名 “鬼火少年”“飙车炸街”
组团飙车耍 “翘头”
还觉得自己超酷
别当路上”显眼包”了
噪音扰民、无证驾驶、非法改装
违法又危险
近日,4名 “鬼火少年”
在经开区一学校门口 “飙车炸街”
就摊上事了!
9月4日上午 7 时许
有群众向警方举报
称几个小伙驾驶改装电动车
在宿迁经开区第一实验学校门口 “炸街”
严重影响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及师生安全
接到举报后,经开区警方会同交警部门
迅速响应、联动协作
通过线索摸排和精准布控
于当天中午成功将涉事4 人抓获
同时交警部门依法
对其驾驶的 “炸街” 车辆予以暂扣
及时消除了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隐患
目前,警方已对涉事车辆依法扣押送检
对4名涉事人员依法处理
警方同时约谈涉事人员监护人
明确提醒监护职责及应尽的监督责任
从根本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共同营造安心、宁静的校园周边环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 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 ,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和危险驾驶犯罪,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制裁。
“飙车炸街”者往往认为
自己在耍酷、炫技
其实,这种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
还扰乱交通秩序
危害公共安全
非法改装隐患重重
这些用来“飙车炸街”的电动车、摩托车往往进行过非法改装,安全性能差。
非法改装车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
若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改装的大灯亮度过强,容易使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造成瞬间视觉“盲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噪声严重扰民
一般30~40分贝是较理想的安静环境,超过50分贝会影响睡眠和休息,70分贝以上会干扰谈话和影响工作效率。而非法改装后的电动车、摩托车,形成的噪音能达到100分贝,对道路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影响。
超速飙车危害大
“飙车炸街”人员为了追求所谓的“速度与激情”,往往忽视安全,从而产生危险驾驶行为:
在居民区、商业街区高速行驶、剧烈加速或刹车。
结伙飙车,占用多条车道进行危险驾驶。
无视交通信号灯和标志,肆意闯红灯、逆行等。
这些危险驾驶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此外,还会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行驶,易引发连锁反应事故。
无论何种车辆、何时何地
对于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一律严查严处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文明守法出行
共同维护安全、宁静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宿迁经开区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