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胡某冒充警察诈骗39万余元,获刑四年九个月!
身着制服、声称执行公务、展现“雄厚实力”……人民警察的身份本应是安全与正义的象征,却成了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伪装”?近期,宿迁经开区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冒充警察诈骗的案件。
基本案情
无固定职业的被告人胡某,为骗取他人钱财,冒充某特警支队在编干警,并谎称自己银行卡内有80余万元被冻结,在市区有房产,名下还有高档轿车,取得被害人李某等人的信任。在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虚构打离婚官司需诉讼费、办案受伤需治疗费、母亲手术需救命钱、被纪委调查需“疏通费”等“理由”,累计从被害人李某等人处骗得39万余元。
胡某骗得上述款项后,用于个人娱乐消费、外出游玩及日常生活开支等。在公安机关立案前胡某归还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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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认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全案情节,以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分别发还各被害人。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一级法官
来源:宿迁经开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