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2日,来自江苏宿迁的黄女士因在闲鱼上购买音乐节门票遭遇电信诈骗,5万元资金被转入一个属于兴业银行信用卡用户“牛某某”的账户。案发后,当事人立即报警,连云港市反诈中心迅速介入调查,并成功将涉案的5万元资金在一级卡嫌疑人牛某某的账户内予以冻结。随后,反诈中心按程序向兴业银行提供了全套法律文书,明确要求该行配合返还该笔涉案资金至受害人账户。
然而,事件在此后急转直下。据当事人陈述,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在收到警方出具的《诈骗资金返还证明》后,已审核中、章没盖清等各种理由拖延,随后约15天后,给出了一个令人愕然的答复:拒绝返还该笔资金。
银行方面的理由是:该卡主牛某某的账户存在5.3万元的信用卡逾期欠款,当事人被骗的5万元进入账户后,被系统自动执行划扣操作,视为对欠款的“偿还”。警方再次向兴业银行明确该5万元认定为“诈骗涉案资金”,其所有权不属于卡主牛某某。银行擅自将其界定为“还款”,违反了反诈法规。
一个长期逾期的账户,突然收到一笔来自异地的、整额的5万元款项,这本是显著的可疑交易信号。兴业银行的风控系统为何未能识别并触发人工审核,而是直接执行划扣?风控抓不到骗子,扣起百姓款来却“快准狠”。同时,《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银行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在警方已出具正式文书的情况下,银行以内部规则对抗警方要求,其做法严重违规,无视“帽子叔叔”的辛苦追款,却执意扣除老百姓赚来的合法收入,这是妥妥的吃“人血馒头”的恶劣行为,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你们应遵循公安机关的指令,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案资金返还问题,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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