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这15家社会组织予以注销公示!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简化“僵尸型”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有关程序的通知》(苏社管〔2021〕27号)等有关规定,经社会组织申请,业务主管同意,现对宿迁市宿豫区曹集法律服务社等15个社会组织拟采用简化清算程序注销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10月7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潘宇联系。联系地址:宿豫区珠江路1014号;联系电话:84465628;邮箱:syqdmb213@163.com。
图源网络
宿迁市宿豫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
采用简化清算程序予以注销的社会组织名单
1、宿迁市宿豫区曹集法律服务社
2、宿迁市宿豫区大兴法律服务社
3、宿迁市宿豫区丁嘴法律服务社
4、宿迁市宿豫区关庙法律服务社
5、宿迁市宿豫区来龙法律服务社
6、宿迁市宿豫区陆集法律服务社
7、宿迁市宿豫区顺河法律服务社
8、宿迁市宿豫区下相法律服务社
9、宿迁市宿豫区新庄法律服务社
10、宿迁市宿豫区仰化法律服务社
11、宿迁市宿豫区豫新法律服务社
12、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乡残疾人之家
13、宿迁市宿豫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中心
14、宿迁市宿豫区木兰法律服务社
15、宿迁市宿豫区普法有约协会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