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女童被特斯拉碾过致死案,车主服刑十月已满:接下来将起诉特斯拉
2024年4月,四川成都一名5岁女童在小区内玩耍时被一辆特斯拉碾过死亡,2025年3月此案进行了一审,法院宣判,被告车主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9月25日,潇湘晨报记者从被告代理律师、北京剑安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处获悉,此案25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9月25日,被告张某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开庭法院当庭宣判,维持原判。
被告的父亲张先生告诉记者,接下来他们将继续上诉。今年1月进行了一审,3月给出了判决,家属不满继续上诉了。张先生说,他们的诉求是,儿子在这次事故中不应该构成犯罪,民事上他们已经履行了责任。
2024年4月2日,儿子坐在车上,女童蹲在视觉盲区,距离车子两个车位的距离,车辆启动驶离停车位,特斯拉没有预警,几秒钟就碾上了女童。5日,儿子被刑事拘留了,之后交警开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儿子被判全责,女童无责。今年一审开庭后不久服完了刑。
张先生说,儿子今年27岁,说实话服刑经历对他影响不大,现在已经回归正常生活了。他们上诉一方面为了儿子,一方面也是希望社会对于小孩子在小区的安全问题能够更加重视,首先是司机要重视,但是仅靠司机一方面是不够的,还有小区保安、监护人以及学校的安全宣传教育,以此减少此类悲剧发生。
此外,张先生说,接下来也会起诉特斯拉,事后特斯拉从未联系过他们。儿子当年在购买特斯拉时,销售给儿子口头宣传,车辆360度无死角监控,但是事发时却没有体现,让他们很失望,他认为特斯拉至少涉嫌虚假宣传。
周兆成律师向记者提供了此案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显示,经查明,2024年4月5日下午,被告人张某将特斯拉车辆停在车位,在车内看手机、抽烟。被害女童经过车前,并在车辆右前方路段蹲下玩耍。半分钟左右,张某启动车辆驶出停车位,随即碾压了被害女童,造成其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驾驶车辆,发生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判决书还显示,案发后被告亲属赔偿了女童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
另据判决书中证人提供的证言,女童父母在小区外经营一家烧烤店,事发当天他们也在店里做生意。他们与小区一名业主有干亲家关系,女童经常尾随其他业主进入小区玩耍,保安知道女童父母与小区业主的关系,一般没有阻拦。
证据有显示,特斯拉后台的行车数据显示,车辆碾压女童时,没有刹车信号。
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今天的庭审中,双方围绕“案件到底是意外事件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等展开辩论。
出庭检察官主张被告存在主观过错:认为持合法驾照的成年人应预见小区人车混行风险,未“绕车检查”且未发现路中孩子,属明显疏忽;即便承认车辆有盲区,仍称孩子距车数米属可视范围,且特斯拉智能驾驶仅为辅助,驾驶人需依赖自身观察。对于家长监护失职、物业管理不当等问题,检察官将其归为民事责任,认为并不影响刑事追责。
而他认为,“绕车检查”并非法律强制性义务,不能以此苛责普通驾驶人。其次,张严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上车前观察无异常,上车后通过中控查看车顶监控,且车辆“前撞预警”系统未发出任何提示,足以证明其主观无疏忽。更关键的是,孩子处于车辆“绝对盲区”:行车记录仪未捕捉到身影,预警系统未报警,孩子蹲在车头近距离处,且从蹲下到车辆启动间隔极短,根本不足以让驾驶人反应,这属于典型的异常介入因素。
《刑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因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危害结果,不是犯罪。周兆成说,他们坚持无罪辩护,是因为正常人不应为不可预见的风险担刑责。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