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男子偷走面值900元彩票竟中奖了!
一时贪念偷走900元彩票
中奖7000元反成定罪关键
……
侥幸心理换来铁窗泪
片刻贪念铸成半年悔
“我就是一时糊涂贪小便宜偷了900元的彩票,中奖7000多块是我的运气好,怎么就算成我的盗窃金额,判了半年呢?”
2025年8月,在被告席上的张轩听着判决结果,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故事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2025年7月3日上午9点,某彩票店整洁的柜台上,店员小陈正低头清点着前一天的销售额,门铃清脆一响——是老顾客张轩来了。
“张哥这么早?”小陈笑着打招呼。张轩是店里的常客,每周都会来买几百元的刮刮乐,两人早已相熟。张轩自然地倚在柜台边寒暄:“最近手气背,我来看看有没有新票。”趁小陈转身整理货架时,他的目光瞥到了柜台角落一叠面值30元的“锦绣前程”刮刮乐彩票。
“不付钱的彩票会不会更容易中奖?”贪念鬼使神差地涌上心头,见没人注意,张轩迅速将一叠彩票塞进裤袋,整个过程不到十秒。当小陈转回身时,张轩还神色自若地买了张10元彩票,刮开后摆摆手:“今天手气不行,明天再来。”
一小时后,距此三公里外的另一家彩票店里,张轩正疯狂刮着偷来的彩票。刮刮乐的银色涂层在指间纷飞,他的眼睛越来越亮——其中三张竟然刮出了奖金7500元!加上其他小奖,总计中奖7810元。他强压激动,装作若无其事地找店员兑奖。当支付宝到账提示音响起时,张轩不会想到,这清脆的声响将成为法庭上的重要证据。
当天下午,被盗体彩店发现库存异常。店员小陈回忆道:“张轩走后就觉得彩票摆放位置不对,但没想到是他拿的。”通过监控锁定张轩后,店长立即报警。令人唏嘘的是,当民警找到张轩时,他正在烧烤摊庆祝“好运”。
到案后,面对盗窃8000多元的指控,张轩的辩解振振有词:“我就拿了900块的彩票,900块就是犯罪了?”殊不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应当按票面数额和盗窃时应得的孳息、奖金或奖品等可得收益一并计算盗窃数额。
检察官在法庭上指出:“彩票作为一种特殊的有价证券,其中奖权益自购买时即已确立。被告人盗窃彩票时,实际上已经窃取了彩票包含的全部潜在价值,中奖金额理应计入犯罪数额。”这意味着张轩的盗窃数额不是900元,而是彩票面值900元加上中奖金额7819元,共计8710元。
法庭审理过程中,张轩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个平时最多只因为违章被罚款的中年人,第一次听说“盗窃罪”三个字可能与自己产生关联。他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是初犯,且部分奖金已追回,建议从轻处罚。”但检察官当庭展示的证据链完整有力:监控视频、兑奖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所有证据都指向同一个事实。
最令人深思的是,张轩的家庭条件并不差。他在交代动机时说:“就是觉得贪点小便宜,想追求刺激,试试手气。”这种侥幸心理最终让他付出了沉重代价。法院审理认为,张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对他而言,这次“中奖”并非好运的眷顾,而是用片刻的侥幸,换来了长达半年失去自由的枷锁。
检察官提醒
彩票等有价票证代表的不仅是票面价值,更包含了全部法定权益。切勿心存侥幸,任何试图不劳而获、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坚守法律底线,用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莫因一时贪念铸成大错。
来源:宿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