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这项补贴,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近日
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联合印发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
明确将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
等一系列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执行期限
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
快来了解一下!
《通知》明确: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劳务派遣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稳岗返还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并通过信息推送等方式告知企业;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技能提升有补贴
紧缺工种加倍奖
在激励技能提升方面,政策同样给力。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年可按规定享受1次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将依据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执行。对取得紧缺型职业(工种)证书的,补贴次数再增加2次,补贴标准提高30%,直接激励劳动者向高技能、紧缺型人才方向发展。
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青年就业,《通知》明确: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通知》要求:各地要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和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来源:江苏新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