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王某酒后驾车,为逃避检查驾车逃窜,后弃车逃跑被判!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总有人以身试法,近日,宿豫法院审理了一起酒后驾车为逃避检查而逆行倒车、撞车、弃车逃逸的案件。下面,请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看看吧!
2023年9月8日22时许,王某饮酒后驾驶轿车途中,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查酒驾,为逃避检查,调头逆行至道路北侧左转车道。三名执勤交警随即上前拦截,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王某拒不配合,强行倒车摆脱现场交警,并在道路北侧机动车道上由西向东逆向行驶。
逆行过程中,路面执勤交警再次拦截示意其停车,王某仍不予理睬,继续驾车逃窜,先后撞击到被害人张某驾驶轿车的右后侧,以及被害人李某驾驶轿车的左侧。此后,王某继续调头转入非机动车道,弃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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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王某在驾驶全程中平均车速约为30km/h至32km/h,最高车速约为35km/h至38km/h。事故造成被害人张某车辆损失15981元,李某车辆损失1200元。
王某原以为自己这一番“操作”
能逃避“醉驾”的处罚
殊不知其抗拒执法的行为已构成
“妨害公务罪”
反而要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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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途经公安交通检查点,为逃避交警检查,在看到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及拦截信号时,拒不配合,驾驶车辆三次倒车逆行,以暴力手段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最终,法院判决: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执法权威不容侵犯。交警设卡查酒驾是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配合检查是公民应尽义务。王某以逆行、冲卡、撞车等方式逃避检查,直接挑战执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其本可能仅面临酒驾行政处罚,却因冲卡逃逸升级为刑事犯罪,从“违法”走向“犯罪”,最终付出有期徒刑的沉重代价。法官在此提醒大家:逃避检查只会“罪加一等”,主动配合才是唯一正确选择。
来源: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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