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宿城区2020年度
第1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2020]第15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耿车镇耿车居委会、五星村等18.1580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3.9658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意你市使用耿车镇耿车居委会、五星村等6.528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4.686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8.158公顷。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2021年1月14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宿城区2020年度
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2020]第8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耿车镇大众村、耿车居委会,罗圩乡罗圩居委会,双庄街道魏井居委会等3.833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00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耿车镇耿车居委会,罗圩乡罗圩居委会等0.560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393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8335公顷;征收土地4.3939公顷。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021年3月9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宿城区2020年度
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2020]第5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项里街道办十番居委会、双河居委会等2.82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70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项里街道办十番居委会、双河居委会等4.613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7.441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828公顷;征收土地7.4415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2021年3月9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运河宿迁港路网
建设工程(港城路东延)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2020]第1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洋北镇友爱村8.493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6.76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洋北镇友爱村2.041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223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0.75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8.4937公顷;征收土地10.759公顷。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运河宿迁港路网建设工程(港城路东延)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 年 3 月 4 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
配套工程(琼浆河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2020]第1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洋北镇槐树居委会、罗庄村、友爱村4.0161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3.26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洋北镇罗庄村、友爱村0.616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511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783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0161公顷;征收土地4.7837公顷。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恒力时尚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琼浆河建设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运河宿迁港路网
建设工程(荣昌路)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2020]第2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洋北镇槐树居委会、友爱村0.2765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21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洋北镇槐树居委会、罗庄村、友爱村1.852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393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5229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2765公顷;征收土地4.5229公顷。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运河宿迁港路网建设工程(荣昌路)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2021 年 2 月 28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港中心港区中心
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2020]第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洋北镇蔡河村33.784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24.48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洋北镇蔡河村11.377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519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5.681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3.784公顷;征收土地45.6814公顷。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宿迁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三期码头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 年2月 20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上海路(高铁站连接线)
改造二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宿城)地呈字[2020]第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及供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项里街道办红星居委会、十番居委会、双河居委会7.7429公顷农用地(其中耕地4.01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项里街道办红星居委会、十番居委会、双河居委会5.840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4.4821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7.7429公顷;征收土地13.583公顷。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同意你市的供地方案,将批准的建设用地以划拨的方式用于上海路(高铁站连接线)改造二期工程建设。请落实相关生态管控要求,并将具体供地情况及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四、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由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2021 年 2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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