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宿豫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涉及顺河街道、下相街道

本文已经收录在专题:

宿豫征补安置〔202522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宿豫征告〔202522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宿豫区顺河街道卓圩社区西七组下相街道崇德社区蔡庄组、村集体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顺河街道卓圩社区西七组所有土地0.2531公顷,其中农用地0.2531公顷(耕地0.0629公顷);

2、拟征收下相街道崇德社区蔡庄组所有土地0.0016公顷,其中农用地0.0016公顷(耕地0公顷)

3、拟征收下相街道崇德社区村集体所有土地0.0310公顷,其中农用地0.0310公顷(耕地0公顷)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的规定执行。

  地:四类地区执行60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30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四类地区执行60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四类地区执行42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12号)的规定执行。

青苗补偿费标准:1.5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宿政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宿豫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1、本次拟安置顺河街道卓圩社区西七组被征地农民6人,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2、本次拟安置下相街道崇德社区蔡庄组被征地农民1人,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yu.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202565日至202575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575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豫分局(联系人:花婷;电话:0527-84465124;邮编:223800)。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565日至202575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豫分局第中心所(联系人:叶敬山;电话:0527-84285889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565



宿豫征补安置〔202540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宿豫拟征告〔20255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宿豫区下相街道运东社区何塘一组、何塘五组、何塘六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下相街道运东社区何塘一组所有土地0.1722公顷,其中农用地0.1722公顷(耕地0.1294公顷);

2.拟征收下相街道运东社区何塘五组所有土地0.4840公顷,其中农用地0.4840公顷(耕地0.4193公顷);

3.拟征收下相街道运东社区何塘六组所有土地0.1654公顷,其中农用地0.1654公顷(耕地0.1646公顷)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的规定执行。

  地:四类地区执行60万元/公顷,其中土地补偿费30万元/公顷;

建设用地:四类地区执行60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四类地区执行42万元/公顷。


(二)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12号)的规定执行。

青苗补偿费标准:1.5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宿政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市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宿迁市所辖各县(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宿豫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1.本次拟安置下相街道运东社区何塘一组被征地农民2人,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2.本次拟安置下相街道运东社区何塘五组被征地农民5人,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3.本次拟安置下相街道运东社区何塘六组被征地农民2人,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uyu.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565日至202575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575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豫分局(联系人:花婷;电话:0527-84465124;邮编:223800)。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565日至202575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联系人:汤祎;电话:0527-84498606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565

免责申明:本文内容由用户发表,不代表宿迁零距离观点和立场,如有违规/侵权内容,请联系宿迁零距离客服微信:4665360,商家合作请联系微信:2500527
支持楼主

3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1612 回复 8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火丰富 LV6 路人
    2楼
    没有俺家
    7-17 14:25 · 江苏
    回复
  • 绿野 LV1 路人
    3楼
    这么多地得花不少钱哦
    7-17 15:03 归属地未知
    回复
  • 钟晚 LV5 路人
    4楼
    这钱算多吗
    7-17 15:20 归属地未知
    回复
  • 缘来伴一生 LV2 路人
    5楼
    不在我们家附近
    7-17 15:37 归属地未知
    回复
  • 浅默 LV15 宰相
    6楼
    每年都有被征收的地块
    7-17 15:45 · 北京
    回复
  • 湘水北流 LV5 路人
    7楼
    最近征地还挺多的呢!
    7-17 16:27 归属地未知
    回复
  • 25hours LV5 常在
    8楼
    没有我家附近呢
    7-17 16:40 归属地未知
    回复
  • 风凉 LV3 青衣
    9楼
    我都没有老家了!
    7-17 16:45 归属地未知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零友圈
  • 天天签到,领取专属福利

    虎虎生辉

    7
  • #晒三餐,今天吃的是这个#

    舞池

    6
  • 好朋友送来的

    不吃萝卜的兔子

    6
  • 还挺可爱

    机智小小

    6
  • 天气一热就想吃火锅#发条零友圈刷下存在感#

    哎什么

    6
  • 签到啦

    聪慧hh

    6
  • #今天签到你第几?#

    搞怪小伙

    5
  • #热气腾腾的三餐#

    无需解释

    5
  • #发条零友圈刷下存在感#

    火丰富

    5
  • 分享了小视频

    净静

    5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关注身边时事,认识有趣的人

免费下载宿迁零距离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