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大兴镇堤南村卫生室、大兴镇大庄村卫生室、丁嘴镇丁长庄卫生室等10家医疗机构注销!
近日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发布了
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的公告
图源网络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因区划调整申请注销的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并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等相关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分别为宿迁这10家:
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宿迁市宿豫区保安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宿迁市宿豫区丁嘴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宿豫区顺河街道顺兴河社区陆槽坊卫生室
宿豫区大兴镇堤南村卫生室
宿豫区大兴镇大庄村卫生室
宿豫区丁嘴镇丁长庄卫生室
宿豫区丁嘴镇丁庄卫生室
来源:宿豫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