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公司违法发布“上门按摩”被罚!
宿迁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主营按摩业务,2024 年 11 月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 “XX 上门按摩” 广告,2025 年 1 月又在主城区商业广场、商业地下停车场停车闸张贴宣传。其自行设计制作的广告含 “24 小时预约上门推拿随叫随到,技师年轻高颜值手法专业,新人首单仅 19.9,平台承诺技师年龄 18-23 岁、超 24 岁免费” 等内容,将女性年龄与服务质量挂钩,暗示“年轻女性更具消费吸引力”,贬低、物化妇女群体,强化女性年龄刻板印象,损害职业群体尊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构成了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行为。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能够积极整改,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2025年6月,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结案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广告合规指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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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此案的查处具有鲜明的行业警示意义,明确告知此类新兴行业:不能因追求市场热度而忽视法律与道德准则,更不能将 “从业者特征(如年龄、外貌)” 作为营销噱头。案件也为新兴行业指明了合规方向,督促经营者通过正向经营赢得市场,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杜绝任何以牺牲社会良好风尚为代价的所谓“创意营销”。
来源:宿迁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