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不容漠视!
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谁来负责?
楼道被电动车堵塞,高空电线如蛛网般垂落,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我们业主的生命通道在哪里?
作为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区运河春天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与家人每日生活在担忧与恐惧中。半年来,我和其他业主多次向物业及相关部门反映“高空飞线、电动车进电梯、楼道,消防设施不合格”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却始终未得到妥善解决。
每当夜幕降临,小区里随处可见从高层窗户垂下的电线正在为楼下的电动车充电,楼道内停满的电动车阻挡了逃生去路,而墙壁上那些锈迹斑斑的消防箱里,灭火器是否在紧急时刻能派上用场,还是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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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问题现状:触目惊心的安全隐患
在我们小区,高空飞线充电已成为常态。一根根电线从十几层高的窗户垂下,如同“空中蛛网”,经常在风中摇摆,电线外皮磨损、插座暴露在室外的情况屡见不鲜。
这些简易的充电装置没有任何安全保护,一旦遇到雨水或过度磨损,极易引发漏电甚至火灾。
更令人忧心的是,电动车进电梯、上楼道的现象司空见惯。每天傍晚,都可以看到居民推着电动车挤进狭小的电梯,停放在本就不宽敞的楼道里。
这些行为不仅阻碍了安全通道,更埋下了巨大的火灾隐患。电动车一旦在室内起火,火焰和毒烟会在瞬间充满整个空间,切断居民的逃生之路。
而我们的消防设施状况更是不容乐观。消防栓损坏只剩空壳、灭火器过期当作摆设、消防通道堆满杂物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些生命保障设施在关键时刻能否发挥作用,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02 法律依据:明确的责任与规定
面对这些触目惊心的安全隐患,我们业主不禁要问:相关法律法规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门未按照规定保持常闭”。类比这一规定,我们小区楼道常闭式防火门未能保持常闭状态,明显违反了消防法规。
《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明确规定,对于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为三个档次进行处罚。我们小区存在的这些隐患,完全符合“严重”档次,应处以罚款幅度的70%-100%。
对于电动自行车管理,江苏省早有明确规定。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教育厅曾联合印发《学校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等文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对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要求逐条排查整改。
虽然这一文件针对学校,但体现了江苏省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重视程度,同样的管理理念应适用于居民小区。
03 物业责任:缺失的管理与服务
作为小区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运河春天小区的物业公司明显未能履行其法定职责。
根据《徐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巡查以及其他日常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宿迁市的住宅小区。
具体而言,物业公司有责任制止小区内高空飞线、电动车进电梯、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并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然而,我们小区的物业至今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
物业公司的失职并非个例。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全省物业管理服务可推广经验做法(第一批)》,其中明确指出要“推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这一文件的发布,恰恰说明我省物业服务水平亟待提高的现实。
04 监管体系:多方联动监督机制
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是一个多方联动的体系。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负责“本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这意味着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直接受到湖滨新区属地街道的管理监督。
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业主在物业公司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可向宿迁市住建部门投诉。
消防救援机构则负责消防安全的监督执法。根据《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按照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同时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开展检查”。
此外,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有责任“指导和监督业主自治,协助并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住宅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05 解决路径:可行的措施与方案
面对僵局,我们小区可以借鉴江苏省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
无锡市建立的“8+N”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体系值得借鉴,其中包括开展问题需求摸排、健全业主自治组织、建立共有资金监管机制等8项基础工作和N项创新举措。
苏州市推行的“阳光物业”实施“双晒”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向居民公开服务内容、工作计划等,如实公示资金收支明细。这种透明化做法可以有效监督物业公司履行职责。
南通市崇川区针对老旧小区推出的“物业服务社”模式也值得学习。这是“由社区居委会主办的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负责统筹社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能够更有效地整合资源解决问题。
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可以参考江苏省部分学校的做法:“针对宿舍区集中的校园,突出加强夜间巡逻和防火巡查,采取实地巡查与监控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治私拉乱接‘飞线’充电、
楼宇内充电、乱停乱放占道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这种全天候、无死角的监管模式完全可以应用于居民小区。
06 行动呼吁: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
鉴于我们小区安全隐患的紧迫性,我们业主提出以下呼吁:
物业公司应立即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24小时巡查制度,制止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等行为;完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栓供水、灭火器在有效期内;划定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安装安全可靠的充电装置。
监管部门包括宿迁市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街道办事处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物业公司的失职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其服务资质。
我们业主也应当提高安全意识,不自私拉电线充电,不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熟悉楼内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积极参与小区安全管理,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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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不合格、电动车乱停乱放、高空飞线如蛛网般垂落——这些不只是违规行为,更是悬在业主头上的利剑。
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已采取“交叉互查、宣贯培训、警示约谈”等方式,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常州天宁区要求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必须召集业主代表论证,淮安市优化了电梯应急维修制度。
这些举措证明,只要监管到位,问题完全可以解决。
我想对所有物业公司,相关部门说:“法律在书上,执法在一线”,不要让法律成为一纸空谈的摆设!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不能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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