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御苏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
江苏御苏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处罚
信用江苏官方网站上
公示了该公司被处罚的相关信息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受郭*然委托,郭*然提供酒水、包装盒、包装箱、酒瓶,当事人只负责加工,加工好之后,销售给郭*然。当事人于2025年04月19日生产100箱海梦缘国宴酒,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于2025年04月20日销售给了郭*然,当事人一共收取郭*然400元,其中生产成本是220元(包含水电人工),违法所得180元。
处罚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予以处罚。 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和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本局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 2.罚款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0.5
据信用江苏显示
江苏御苏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位于
宿迁市洋河高速出口南3公里庙庄村民委员会南侧
来源:信用江苏




游客